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的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大会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多万党员。这次大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大会。江泽民在会上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报告共十个部分:(1)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2)过去五年的工作,(3)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5)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6)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7)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9)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10)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概念,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本目标、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这些年来最主要经验的总结。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大会还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论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大会对如何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第三部目标作出进一步规划,提出了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并对我国跨世纪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由委员193人、候补委员151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和由委员115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的最大贡献,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20世纪末的奋斗目标,进而在21世纪开创更加壮阔、更加辉煌的前程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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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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