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7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党在兴安盟地区的革命工作,经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决定,以西科前旗工委为基础,成立了兴安盟中心旗委,任命宋振鼎为书记,吉雅泰、高布泽布、杰尔格勒、官布扎布、暴彦巴图、胡殿士、黄德璋、布特格其为委员。兴安盟中心旗委兼管中共西科前旗工委,并领导开展西科前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和王爷庙街的革命工作。
1948年11月2日,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决定撤销兴安盟中心旗委,成立兴安盟工委,任命宋振鼎为副书记、代理书记,齐永存(组织部长)、林蔚然(宣传部长)为委员,杰尔格勒(盟长)、布特格其(盟公安处长)为候补委员。1949年3月,增补阎肃(秘书长)、王行先、齐俊山为工委委员。
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中共兴安盟工委领导
科右前旗,
科右中旗、科右后旗,喜扎嘎尔旗、
扎赉特旗和
突泉县(1949年3月划归兴安盟)党的工作。
冯爱霞: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