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南大学的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校长依法自主负责地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校长依法自主负责地开展工作。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领导确定和审议学校发展战略和规划、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坚持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九)推进党内民主,积极探索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领导成员
书记
副书记
黄 如: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东南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党委副书记。
高立国:东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东南大学监察专员。
其他常委
其他委员
任免信息
第十五届
2022年5月17日,
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两委委员,27人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
第十四届
2017年12月28日,东南大学召开教师干部大会,
中央组织部宣布
中共中央关于东南大学党委书记任职的决定:
左惟同志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16年7月13日,
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闭幕,选举产生了中共东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十四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常委会,
易红当选为党委书记,
刘波当选为党委常务副书记、
郑家茂、
任利剑当选为党委副书记。
第十三届
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东南大学宣布了
中共中央、
国务院的任免决定,
易红转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因年龄原因,
郭广银不再担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职务。
2011年1月,经中央批准,
郭广银同志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免去
胡凌云同志的东南大学党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2010年9月17日,
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东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大会结束后,随即召开了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常委会和新一届党委负责人。
胡凌云当选为党委书记,
左惟、
刘京南、
刘波当选为党委副书记。
第十二届
2005年6月,经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批复,
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党委书记为
胡凌云,党委副书记为
杨树林、
左惟、
刘波(女),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还有
刘京南、
邹采荣、
易红、
胡敏强、
顾冠群、
高建国、
浦跃朴。
第十一届
1999年6月22日至24日,东南大学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党委会,其中党委委员25人,选举
胡凌云任党委书记,
林萍华、
王卓君、
杨树林任党委副书记。
第十届
1995年5月24日至26日,东南大学召开第十次党代会;
朱万福代表上一届党委工作报告,此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十届党委。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5人组成的第十届党委会,其中党委常委9名,
朱万福任党委书记,
胡凌云、
李延保任党委副书记。
更名初
1988年4月—1993年5月,
陈万年同志担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
1988年,南京工学院复更名为东南大学。
党群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