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关系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Public Relations Association,缩写为CPRA)成立于1987年,是由公共关系领域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成立的全国性公共关系行业社会团体,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登记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发展历史
1987年,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成立。
1994年4月,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2011年9月3至4日,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4月3日,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和北京中医药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协会举行。
2017年6月24日,由新华通讯社主办,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协办的新华社“民族品牌传播工程”在新华社大礼堂正式启动;12月29日,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会在北京召开。
2020年8月22日,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1年11月,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与陕西省委宣传部、西安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一般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不履职的理事;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0年8月,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
组织会员
协会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赞同协会章程,热心公共关系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作为协会的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协会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积极参加、热心支持协会活动。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资格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退会,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1年不交会费的;
(二)1年不履行会员义务;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业务资产
(一)加强公共关系理论研究,围绕中国国内外公共关系领域动态和重要热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注重实践总结和理论创新,推动学术交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关系理论体系;
(二)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协调制定公共关系行业标准、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行为;加强与地方公关组织和有关公关机构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监督,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
(三)开展教育培训,普及公共关系知识,建设公共关系人才队伍;通过举办活动、建设新媒体平台、出版图书和影视作品开展公共关系传播,推广研究成果,展示行业发展;
(四)提供高质量研究成果,开展高水准公关活动,履行服务政府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为中国国内外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公关策划、信息咨询等服务;
(五)加强与世界各国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和人士的联系与交往,参加国际公关组织的有关活动,不断扩大中国公共关系事业的影响力;
(六)策划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对外交流、公关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示中国形象。组织开展中外文化交流,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23年12月16日,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主办的2023中国公共关系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大会主题为“公共关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会还首次举办年度公共关系优秀案例展示,推选出20个年度优秀案例和15个展示案例,总结展示公共关系助力高质量发展实践和成果。
2024年5月11日,在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前夕,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共同主办的“防灾减灾:从基层做起”论坛在山东青岛举行。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会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副主任郭卫民,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会长、应急管理部原副部长郑国光,青岛市委常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波出席论坛并致辞。
展会活动
2024年5月1日,作为中国外文局(中国国际传播集团)举办的“遇鉴中国——中华文化主题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国际传播中心承办的黄河文化展在博览会上举行。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董关鹏,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小超等出席有关活动。
人才培养
2023年7月11日,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陕西省委宣传部、西安交通大学联合举办的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培训班在西安交通大学开班。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会徽为椭圆形地球,中央为协会的英文简称,外环为协会的中英文名称·
协会宗旨
协会宗旨是开展公共关系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公共关系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国际交流,讲好中国故事,树立和展示国家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策划组织公共关系活动、提供决策咨询,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