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斗在广东省中部地区的一支游击部队。
1947年3月,中共粤中特派员谢永宽根据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指示,对恢复广东省中部地区武装斗争作出部署。至1948年2月,先后成立高鹤人民抗征自卫大队、新恩人民保乡自卫大队、粤中特派员直属基干队等10余支游击队,后整编为3个总队和1个支队,共400余人。4月,策动国民党郁南县自卫大队起义,并将其改编为三罗总队。同月,粤桂边区游击队700余人挺进粤中,与粤中地区游击队会合。6月,中共广南军分委成立,统一领导粤中地区的武装斗争。同年底,部队发展到4300余人。至1949年7月,共进行战斗230余次,歼灭国民党军2370余人,争取起义280余人。经中共中央批准,8月1日,上述游击队在高明县合水圩合编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粤中纵队。吴有恒任司令员,冯楚任政治委员,欧初任副司令员,谢创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下辖第2、第4、第6支队和滨海总队以及独立第1团,共6800余人。10月参加广东战役,配合第二野战军第4兵团追歼自广州西逃的国民党军。11月,粤中纵队大部改编为广东军区粤东军分区部队。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