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7日通过。2011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六册。《组织法》包括:总则;参加单位及代表;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地方委员会;附则。共六章二十条。《组织法》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旨在经过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团结,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并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国家,以建立及巩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及富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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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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