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前身
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为适应保卫党中央、保卫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保卫首都的需要而组建的一支公安部队。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党中央决定迁到北平。为了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保卫首都安全,中央军委决定,将四野第47军第160师改为第207师,隶属于华北军区平津卫戍司令部,执勤业务由中央社会部领导,与中央警备团一起担负中央首长、机关和首都的警卫任务。
9月2日,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及所辖第1师、第2师成立。第1师由207师改编而来,第2师由中央警备团为基础扩编而来。委任吴烈为司令员兼第1师师长,邹衍为政治委员兼第1师政治委员,刘辉山为第2师师长,张廷祯为第2师政治委员。公安中央纵队隶属中央军委公安部指挥,主要担负党和国家中央机关、中央首长的安全警卫和维护北平治安等任务。纵队没有专设办事机构,由第1师机关代行纵队机关职责。
11月28日,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第1、第2师已进入中南海执勤的两个警卫营,与原华北公安部警卫大队合编为中南海警卫团。团长何有兴,政委温良。警卫团建制及军政工作直属中央纵队,警卫业务及训练教育计划等具体工作则统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汪东兴负责。
1950年11月初,公安中央纵队奉命撤销,原来的第1、第2师分别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师、第2师。根据中央军委、公安部命令,公安第1师于1950年11月7日进驻沈阳等地,执行抗美援朝后方基地警卫任务。该师在京担负的保卫中央首长和机关的任务,全部由公安第2师接替。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从成立到撤销仅一年多时间。圆满地完成了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保卫首都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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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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