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预防医学会
全国性学术团体
中华预防医学会(Chinese Preventive Medicine Association,CPMA)成立于1987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世界公共卫生联盟执委会执委(2000年-2019年)。
发展历史
1987年,中华预防医学会成立。
1998年,中华预防医学会加入世界公共卫生联盟。
2005年7月27日,中华预防医学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4年9月22日,中华预防医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
2018年4月23日,中华预防医学会在北京召开蒲公英家长课堂师资培训计划项目启动会。
2019年8月25日,中华预防医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1月29日,中华预防医学会和中国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7月7日,梁东明监事长主持召开中华预防医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11月1日,2019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颁奖活动于2020年世界流感大会召开之际在北京举行。
2021年12月3日,中华预防医学会入选中国科协发布的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180万元。
2022年6月25日,中华预防医学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国预防医学杂志》高质量发展专家座谈会。
2023年4月1日,中华预防医学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2023年学会系列期刊工作会议。
2024年11月29至30日,中华预防医学会风湿病预防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在上海举行成立会议暨首届学术会议。12月14日,中华预防医学会营养与健康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在北京举行成立会议。12月,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伦理学专业委员会成立。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学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制定和修改章程,需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涉及换届改选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在计划召开会员代表大会6个月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应为学风正派、关心学科发展、学术造诣深厚并能指导和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家、科技工作者和卫生管理工作者,由学会委托的省级预防医学会和有关单位按照理事人选要求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充分酝酿、选举产生。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调整学会负责人的理事会会议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该章程第二十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6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华预防医学会有办事机构11个、分支机构84个
组织会员
据2023年6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华预防医学会有单位会员54个,会员超过11万名。
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学生会员、专科会员、资深会员和外籍会员。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学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学会,符合下列会员条件之一者,经批准成为学会会员。
(一)个人会员:
1.普通会员:从事预防医学及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具有本(专)科或相当学历者;或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具有上述学历或职称的卫生行政管理者;或其他科学技术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的会员,热心预防医学事业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学会普通会员。
2.学生会员:预防医学及生命科学相关专业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成为学会学生会员。
3.专科会员:从事预防医学有关工作并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预防医学有关工作三年以上者;或本科毕业从事预防医学有关工作五年以上者;或专科毕业从事预防医学有关工作七年以上者,可申请成为学会专科会员。
4.资深会员:在学科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在中国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年龄在75岁以上的专家、学者,能履行资深会员义务者,可申请成为学会资深会员。
5.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二)单位会员:与学会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和一定社会影响力,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合法设立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可申请成为学会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凡会员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严重违反学会章程或被剥夺公民权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促进和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学术交流。
(二)宣传、普及医药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全民预防保健意识。
(三)为政府部门制订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报刊、书籍、科技信息资料及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五)开展预防医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及广大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促进公共卫生教育,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科医师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等工作。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论证和评估,科技成果评审、技术标准编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
(八)推荐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用性研究科研资金支持项目。
(九)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以下工作:设立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宣传鼓励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与先进集体。
(十)探索和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相关政策:推广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评价;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组织相关展览等。
(十一)向政府反映会员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同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学术交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十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和社会资助;
(四)在本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9年11月9至10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共同主办的2019年中国慢性病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群策群力 相融共生,开创慢性病防控新局面”。
2022年9月17至18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亚太流感控制联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共同主办的2022世界流感大会在线上举办。该次大会的主题为“新冠未去,流感重来:准备好了吗?”美国成人流感免疫峰会、欧洲流感科学工作组、国家流感和其他呼吸道病毒疾病学会及中东、欧亚大陆和非洲流感利益相关者网络等国际机构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祝贺。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子健主持大会开幕式。
2023年4月15至16日,2023全国疫苗与健康大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该次大会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浙江省预防医学会、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李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沈洪兵,浙江省副省长张家胜出席会议并在大会开幕式上讲话。大会开幕式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子健主持。
2023年5月12至13日,2023年中国狂犬病年会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该次大会以“践行同一健康消除狂犬病”为主题,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主办,中华预防医学会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委员会承办,山西省预防医学会、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办。
学术期刊
据2023年6月中华预防医学会期刊官网数据,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期刊共有70种,并主办科普报纸《保健时报》。
保健时报》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健康科普报。创刊于1995年1月,是中国健康生活服务类报纸中最具影响力、公信力的报纸之一。设有要闻、健康视点、科学饮食、疾病防治、心理氧吧、寻访医家、厨艺工坊、时尚健康、优生优育、健康百科、用药有方、益寿养生、中医中药和特别策划等版面。
中国病毒病杂志》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专注于病毒病基础、临床、药物、疫苗、防控的综合性专业学术期刊。
中国临床研究》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该刊1988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刊《中国厂矿医学》,2010年起正式更名为《中国临床研究》,全国公开发行。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创刊于1991年,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一份跨行业的卫生检验学术期刊。主要栏目包括论著、临床检验、化学测定方法、微生物检测方法、调查·监测、实验研究、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综述等。
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杂志创刊于1992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是慢性病预防与控制领域的学术期刊。该刊办刊宗旨为以中国国家慢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中心任务为核心,集理论探讨、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于一体,发挥沟通信息、指导实践之功能,以推动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整体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中国城乡企业卫生》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主办的全国性预防病医学杂志。《中国城乡企业卫生》于1986年6月创刊双月刊,自2016年1月双月刊改为月刊。栏目有论著、综述、专题报道、病例报道、经验交流、临床医学、临床护理、监督与管理。
中国妇幼保健》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和吉林省医学期刊社共同主办的卫生类核心期刊,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和“RSSC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该刊创刊于1986年,大16开本,半月刊。
中国预防医学杂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核心期刊。该刊系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被美国化学文摘(CA)数据库、波兰哥白尼索引(IC)、英国国际农业与生命科学研究中心(CABI)数据库、英国《全球健康》数据库收录。
(注:该词条只列出了部分的期刊介绍,更多期刊介绍详见)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是2006年经中国卫生部同意,中国科技部批准的中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行业的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作为中国首个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领域的科技奖项,实现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多年来的夙愿。2007年开展第一届评审奖励工作,该奖项分设科技奖、科普奖、公共卫生管理奖、国际合作奖,其中科技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其它奖项不设等级。每两年评审一次,授奖一次。2019年首次开展了科普奖评审活动,并有优秀项目获奖。
中华预防医学会为表彰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卓越成绩的优秀人才,激励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工作者发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设立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学会承办并组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的奖励活动。设立奖励委员会,负责该奖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该奖项的评审工作。
科普教育
2023年4月10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国家疾控局卫生与免疫规划司、中国科协科学普及部共同担任指导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中华预防医学会疫苗与免疫分会提供技术支持的“健康中国医者先行——第二届全国预防接种科普大赛”在北京正式启动。
2023年5月18日,“中华预防医学会健康科普基地”授牌仪式在在湖南长沙华悦大酒店举行。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华预防医学会会徽为圆形图案,圆形内上方写有“中华预防医学会”,下方写有“Chinese Preventive Medicine Association”;会徽颜色为蓝色,可根据场合不同使用白色或黑色。
学会宗旨
学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全中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贯彻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队伍与科技工作者专业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促进普及与推广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知识,促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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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