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邮政”,在中国台湾一般直接称作“邮局”)是为中国台湾(
台澎金马)提供邮政、储汇、保险与金融等服务的一个台营股份制企业,前身为台湾地区“交通部邮政总局”,设有“
邮政储金汇业局”,以及台湾北、中、南区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其标章由篆体的“邮”字所组成。 为了突破邮局暨有的经营限制,并增加市场竞争力,中国台湾在2002年7月完成“邮政法”修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将邮政总局正式公司化。
台湾地区邮政业务源于
刘铭传台湾邮政条款十六条”,并设立台湾邮政总局,于3月22日正式开办邮政业务。
清光绪21年(公元1895年)甲午战后,日本统治台湾,施行邮便条例、邮便法,邮政业务由野战邮便局逐步转移至交通局办理。交通局设递信部,其性质类似我国的邮区管理局,主掌邮务、储金、汇兑、简易保险、邮便年金等业务。
现代邮政创办于清光绪22年(公元1896年)3月20日,初期系海关兼办。清宣统3年(公元1911年)邮政脱离海关,成立邮政总局。民国19年(公元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成立。民国24年(公元1935年)邮政法公布,邮政储金汇业总局隶属於邮政总局,同时开办
简易人寿保险业务。民国35年(公元1946年)台湾邮电管理局成立。1949年“邮政总局”自大陆迁台,成立
台湾邮政管理局。1980年,台湾邮政管理局因业务发展需要,改制为台湾北、中、南三区邮政管理局。
由于受社会快速变迁,资讯科技日新月异,以及经济自由化、国际化等因素的影响,台湾地区“邮政总局”为因应民营递送业抢夺都会区邮件,以及金融、寿险业者激烈的市场竞争,并突破邮政经营限制,配合政府确定国营及邮储寿三业合营等政策原则下,于2002年7月完成邮政法修正,并于2003年1月1日改制成立由交通部持有100%股权之国营“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邮政总局”之资产、负债由此公司概括承受,其所营业务亦由此公司延续经营。
2007年2月9日,此公司配合政府政策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邮政四法之修法程序迄未完成,致更名后之公司名称与法定名称不符,故2008年8月1日,此公司再依法回复法定名称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其各项权利、义务及业务经营均不受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