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的最高邮政领导机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最高邮政领导机构。1932年5月1日在中央革命根据地江西瑞金成立,局址在叶坪中石村。它的任务是统一领导和管理苏区的邮政工作,同时发行了“苏维埃邮政”邮票。
简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制定、颁布了邮政暂行章程和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邮政组织机构和邮路干线,统一了苏区邮政资费和发行苏维埃邮政邮票,为建立集中统一的邮政通信体系、巩固和发展中央苏区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1934年10月,由于王明“左”倾错误的危害,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红军和苏维埃国家机关撤离中央苏区开始长征。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邮政组织机构相继解散。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与红十五军团胜利会师后,陕甘边和陕北两块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形成了陕甘宁苏区。11月,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领导下,西北邮政管理局在瓦窑堡建立。12月,西北邮政管理局颁布了邮政管理暂行章程,随后发行了中华苏维埃(西北)邮政邮票,为发展西北红色邮政奠定了基础。
组织机构
中央苏区的邮政组织机构,是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俄语:Кита́йская Сове́тск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临时中央政府内务部的领导下建立、发展起来的。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邮政的诞生,是中国人民邮电史上的光辉的一页。
总局内部设有总务处、财务处、邮务处等。杨岳彬、赖昭尧、王醒才、汪奇峰在中央邮政总局先后任局长。
在总局下面,各根据地分别设立了粤赣、江西、福建、闽赣、闽浙赣、湘赣、鄂豫皖等邮务总局。局下面设有中心县局或县局。县局管辖若干分局和代办所,这些邮政机构大部分都是以原有的交通站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背景介绍
1930年3-10月,赣西南和闽西苏区虽然先后建立、健全了赤色邮政机构,制定了章程和发行、使用了赤色邮政邮票,但章程内容各不相同,组织机构也不统一,加上两地间币值上的差异,造成很多矛盾和工作上的失误。
为了统一领导中央苏区邮政业务的开展,中央政府在1932年1月开始整顿中央苏区邮政工作,筹备印制统一的邮票,建立和完善邮政组织机构。4月24日,中央内务部在瑞金召开了闽、赣两省县邮政局以上交通负责人联席会议。经过3天充分酝酿和讨论,确定了对中央苏区邮政机构的整顿和管理办法。在此前后,中央内务部发布了由代部长何叔衡签发的《关于统一苏维埃邮政问题》的第一号布告和《整理苏维埃邮政统一组织统一办法》的训令(《红色中华》,1932年4月20日、4月28日)。布告和训令指出,为了统一中央苏区邮政,决定:(1)从5月1日起,建立中央邮政总局和在各省设立邮政管理局,各县和各交通要道分设甲乙两种邮局,非交通要道设立邮政分局及邮政代办所,原闽、赣两省所设的赤色邮政局按章更名;(2)制定邮件寄费新章程和新式邮票4种,自5月1日起实施和使用,原闽赣两省所定的章程和邮票宣布取消;(3)今后凡机关和个人投递的邮件一律按章贴足邮票,否则加倍罚款;(4)对窃盖红军免费印记的信件,一经查出,加倍处罚。
上述布告和训令颁发后,在闽赣两省苏区得到迅速贯彻执行。5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以下简称中央邮政总局)在瑞金正式成立,总局长杨岳彬(?-1950,湖南华容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秋收起义。中央苏区时期,曾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主任、江西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邮政总局局长等职。1934年叛变投敌,1950年被人民政府处决。)局址设叶坪中石村。与此同时,原福建省总交通局和江西省赤色邮务总局分别改名为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和江西省邮政管理局。在中央苏区内开始发行、使用的苏维埃邮政邮票,按规定其币值一律以大洋为计算单位3(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暂行章程》第3章第16款。)。
从而解决了闽、赣两省长期因币值差异而存在的矛盾,奠定了中央苏区邮政统一的基础。
邮件传送
中央邮政总局开辟了以瑞金为中心的6条邮路干线:(1)瑞金至宁都、广昌;(2)瑞金至胜利、兴国、万泰;(3)瑞金至会昌、寻邬、安远;(4)瑞金至长汀;(5)长汀至上杭、永定;(6)长汀至新泉、龙岩。在这些干线上每30里设立1个邮政分局(或代办所),支线每60里设1个邮政分局(或代办所)。分局(或代办所)有局长1人,递信员3-5人。中央邮政总局还设立了红军信柜,以满足红军指战员的通信需要。从此,中央苏区邮政组织机构和邮路干线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为了越过敌人的封锁线,完成传递邮件和公文的任务,通常采用的办法是:由红军战士护送邮递员打过国民党军队设置的封锁线,邮递员携带武器冲过封锁线后,再组织秘密邮路,依靠群众掩护运送邮件,如假装做工、经商等混过敌人的关卡。有时把邮件藏在犁里,牵着牛,装扮成去地里犁田通过;有时把邮件藏在茅竹里,装扮成挑茅竹通过。
在战争环境里,通信人员必须一面搞邮政业务,一面参加对敌斗争,既是交通员又是战士。当时,无论是内勤或外勤人员,一般都随身携带枪支、马刀或梭标等武器。
苏维埃邮政章程
1932年5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暂行章程》(以下简称《邮政暂行章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各类邮件寄费清单》(以下简称《邮件寄费清单》)开始颁布实施。《邮政暂行章程》共17章79款,分别对苏维埃邮政性质、组织、经费和工作时间,邮件种类、业务处理、红军信柜、禁寄和无法投递邮件,欠资、免费、撤回等邮件,邮件损失赔偿以及与白区邮局的关系等规定作了明确、详细的阐述。
分局间距离30~50华里,每日均由邮递员一名对走,传递邮件,邮件不得中途交接;经办业务有平信,挂号信(单挂号、双挂号),快信(普通快、特别快),稿件,新闻纸包裹,印刷品、汇款等;邮票种类有半分、二分、三分、八分、一角、三角;还发行了欠资邮票;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绿色制服;使用日戳是木质的,中间嵌有活动的年、月、日;邮递员走班有凭单,封发邮件有清单;邮递员穿绿背心,胸前有“邮政”二字,邮递员盛装邮件使用绿色邮袋;挑重最多不得超过60斤;无法投递邮件退回原寄局,原寄局再无法投递的邮件,按无着邮件处理,无着邮件装有财物银钱的交由政府处理。
《邮件寄费清单》对各类邮件标准重量和邮资作了更细的规定:(1)重6钱以内的普通信函就地投递邮资为1分,各局互寄为3分;(2)剪角邮件(限印刷文件)就地投递邮资0.5分,各局互寄为1分;(3)书籍及印刷物类按每重2两为1个计费单位,就地投递邮资0.5分,每增加2两递增0.5分,各局互寄按就地投递计费单位加倍收费;(4)新闻纸(类)每件重4两以内,无论是就地投递还是各局互寄,邮资均为0.5分;从6两起,就地投递邮资仍为0.5分,各局互寄为1分;从8两起,每增加2两,就地投递邮资增加0.5分,各局互寄增加1分;1斤(16两)以上,每加重4两增加0.5分;(5)包裹类,各局互寄重量在1斤内,邮资1角5分,每加重1斤加收5分,5斤以上每加重1斤加收1角;(6)挂号邮件,各局互寄每件8分,如内有夹寄现款,按5角加收1分、1元加收2分邮费;(7)快递邮件,每件除普通邮资外,加收1角2分邮费;(8)特别快递(昼夜兼程),每件邮资3角。《邮件寄费清单》是把《邮政暂行章程》中所列各类邮件的寄费,用表格形式一一标明,便于张贴、宣传,且一目了然。
《邮件寄费清单》是对《邮政暂行章程》的重要补充。这两份文件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苏维埃邮政的法规体制,从而开创了中央苏区邮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发行邮票
1932年5月至1934年10月,中央邮政总局在中央苏区共发行了15枚计9种不同面值的邮票。根据这些邮票的使用性质,又可分为两类:一是有资邮票12枚7种面值,二是欠资邮票3枚2种面值。这些邮票票面都标有“苏维埃邮政”,故统称苏维埃邮政邮票。邮票均无齿孔、无背胶,由黄亚光设计,在瑞金石版印刷发行。此后又陆续发行使用苏维埃邮政邮票。它的使用跨越了土地革命战争的中后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为创立人民邮政事业而留下的历史见证。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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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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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