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主要议程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1995年中央预算。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决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任命
会议决定任命吴邦国、姜春云为国务院副总理。补选张毓茂、普朝柱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4 19:20
目录
概述
会议主要议程
会议决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