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及其设立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等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201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及其设立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等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与企业合作建立“中国青少年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博览园总指挥部”,举办了“中国梦·强军梦”将军部长书画公益联展。其下设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在上海、广东、福建等十几个地方设有分院,开展书画展销、书籍推销、培训等活动,并认定“国学传承人”。
民政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及“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假借服务“国家战略”的名义,打着推广国学的幌子,骗钱敛财,影响十分恶劣。民政部在依法实施取缔的同时,也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文化类“山寨社团”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