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
2013年发布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阁下的邀请,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陛下于2013年4月4日至7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哈桑纳尔苏丹举行了双边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了哈桑纳尔苏丹一行。哈桑纳尔苏丹还将赴海南省出席4月7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开幕式并致辞。
文莱访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
(2013年4月5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阁下的邀请,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陛下于2013年4月4日至7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哈桑纳尔苏丹举行了双边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了哈桑纳尔苏丹一行。哈桑纳尔苏丹还将赴海南省出席4月7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开幕式并致辞。
二、在会谈会见中,中国领导人高度评价哈桑纳尔苏丹为中文关系发展所作重要贡献,特别提及2011年双方为庆祝两国建交20周年开展的重要活动。双方强调,应进一步加强中文传统友谊,传承两国间密切的历史文化联系。
三、两国元首重申了以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陛下政府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谅解备忘录》、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公报》和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新闻公报》确立的原则和精神为基础,通过各领域合作深化双边关系的政治意愿。
四、两国元首重申,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文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五、两国元首认为,中国和文莱互为重要合作伙伴,双方为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密切合作,为地区和平与稳定作出了贡献。在这一伙伴关系基础上,两国元首同意秉持友好和善意的精神,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为指导,建立中文战略合作关系,以增进两国和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六、两国元首一致认为,应保持经常性双边交往,加强两国外交磋商、经贸磋商等各层次机制合作。两国元首指出,增进相互理解和政治信任,加强双边合作在两国关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七、考虑到中文各自国内发展战略,两国元首同意进一步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在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两国元首鼓励双方企业探讨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建立合资企业的机会。
八、两国元首对双方2011年1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关于能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对双方此后在商业、炼油、石化及公私领域合作所取得的进展感到高兴。
九、两国元首特别提及2011年11月签署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文莱国家石油公司油气领域商业性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对2013年4月2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国海油与文莱国油合作协议表示欢迎,此举将继续深化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
十、两国元首同意支持两国有关企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勘探和开采海上油气资源。有关合作不影响两国各自关于海洋权益的立场。
十一、两国元首同意,在2009年5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工业及初级资源部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和2012年4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工业及初级资源部关于农业领域经贸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农业、清真食品、农业食品、水产养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鼓励和支持本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扩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方欢迎文方继续参与中国举办的各种博览会、交易会,包括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两国元首鼓励双方企业就在清真食品和渔业产业建立合资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拓展国际市场。
十二、两国元首回顾了2003年9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国防部关于军事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对双方现有防务安全合作表示满意。两国元首同意进一步深化防务安全合作,保持两军经常性互访,加强在人员培训、非传统安全领域及地区安全机制中的合作,进一步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哈桑纳尔苏丹赞赏中方一直以来对文莱国际防务展的支持,欢迎中方参与2013年6月在文莱举行的东盟防长扩大会框架下的人道主义救援和军事医学联合演习。
十三、两国元首支持双方加强人员往来,深化在打击跨国犯罪、执法能力建设、情报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十四、两国元首提及2011年1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文莱达鲁萨兰国卫生部卫生合作2012年至2015年度执行计划》有关落实情况。两国元首强调,双方应重视加强在卫生普及、传染病预控、传统中医药、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母婴健康、康复医疗、实验室服务和护理服务等领域的培训与研究合作。
十五、两国元首对两国在文化和体育领域的交流感到满意,同意进一步加强在相关领域的合作。
十六、两国元首强调,应根据2004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文莱达鲁萨兰国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继续保持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两国元首鼓励进一步加强两国在教育领域的联系。
十七、两国元首同意根据2006年9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陛下政府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双方旅游合作,为两国旅游业协会和旅游企业创造交流机会,学习借鉴对方管理经验,促进两国旅游产业发展。
十八、两国元首同意深化宗教领域的合作,继续开展两国政府宗教部门之间的互访交流。两国元首同意继续加强两国特别是伊斯兰教界在学术研究、朝觐、公益慈善等方面合作。
十九、两国元首认为,青年是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鉴此,两国元首同意继续鼓励两国青年组织加强在包括中国-东盟合作框架等机制内的合作。哈桑纳尔苏丹欢迎赴文莱工作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为文莱汉语学习和医疗科学所作的贡献。
二十、中方赞赏东盟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的努力,包括在推进东亚合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中方表示将继续为东盟共同体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愿加强同东盟在10+3、东亚峰会等更广泛机制内的合作,共同维护东亚的和平、发展与繁荣。哈桑纳尔苏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东盟发展和共同体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
二十一、中方祝贺文莱担任2013年东盟轮值主席国,将全力支持文莱办好包括东亚峰会在内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两国积极评价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特别是2003年建立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后,中国-东盟合作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一致认为应继续拓展和深化中国与东盟在政治安全、经贸、互联互通、海洋、社会人文以及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合作。
二十二、两国元首同意进一步加强在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领域合作,包括开展项目合作或成立合资企业,共同为消除本地区贫困、推进东盟一体化作出积极贡献。哈桑纳尔苏丹对中方作为发展伙伴长期支持东盟东部增长区(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发展表示赞赏。
二十三、两国元首认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启动,充分展现了东亚各国加强经济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决心。两国元首强调,希望相关谈判本着开放、平等、互利的原则,尽早取得进展。中方表示,对所有有利于亚太地区经济融合和共同繁荣的合作倡议持开放态度。哈桑纳尔苏丹对此表示赞赏。
二十四、两国元首同意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场合继续加强在共同关心领域的磋商。哈桑纳尔苏丹赞赏中方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作持续努力,希望中方继续支持东盟参与二十国集团事务。
二十五、两国元首重申,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敦促有关各方继续保持克制,增进互信,加强合作。两国元首强调应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通过和平对话和协商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两国元首希望有关国家进一步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朝最终制定“南海行为准则”而努力。
二十六、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感谢中方在访问期间给予他本人和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期待着习近平主席和其他中国领导人早日访问文莱。
中访文莱
2013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发表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
(2013年10月11日,斯里巴加湾市)
一、应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陛下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阁下于2013年10月9日至11日对文莱进行正式访问。李克强总理还出席了2013年10月9日至10日在文莱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
二、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与苏丹陛下举行了会谈,双方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三、双方对1991年两国建交以来双边关系取得的显著成就表示高兴。两国领导人回顾了中文之间密切的历史和文化联系,对两国长期以来的关系表示肯定。双方重申以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陛下政府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谅解备忘录》、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公报》、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新闻公报》和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中确立的原则和精神为基础,通过各领域合作深化双边关系的政治意愿。
四、双方重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李克强总理赞赏文莱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五、双方认为,中国和文莱互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双方为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密切合作,为地区和平与进步作出贡献。双方鼓励各自官员开拓思路,进一步加强2013年4月习近平主席和苏丹陛下一致同意建立的中文战略合作关系。
六、双方同意保持双边交往的频度,加强两国外交、政治、经贸等各层级的磋商机制。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经贸、能源、基础设施、农渔业、防务、教育和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七、双方对中文在能源领域,特别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油)与文莱国家石油公司(文莱国油)之间的现有合作表示满意,对中国海油与文莱国油近期签署关于成立油田服务领域合资公司的协议表示欢迎。双方鼓励各自官员根据2013年4月5日中文联合声明第十条所表述的原则为基础,探讨两国相关企业在其他方面共同勘探和开采海上油气资源。
八、双方注意到2003年9月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国防部关于军事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后防务领域取得的积极进展,愿不断加强两军在高层互访、团组往来、人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苏丹陛下欢迎更多的中方防务人员赴文莱皇家国防学院进修。苏丹陛下感谢中方对2013年6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一届东盟防长扩大会议框架下人道主义救援、减灾和军事医学联合演习所作的贡献,以及出席2013年8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防长扩大会议。苏丹陛下期待中方出席2013年12月在文莱举办的文莱国际防务展。
九、双方认为,人员交流以及教育、旅游、文化和体育领域的合作在增进两国人民友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十、双方欢迎中方志愿者继续在文莱相关机构为文莱汉语教学、体育和医疗科学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十一、苏丹陛下赞赏中方对文莱担任2013年东盟轮值主席国工作的支持,以及为促进本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所作贡献,赞赏中方支持东盟通过自身引领的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EAS)和东盟地区论坛(ARF)等机制,在不断演变的区域架构中发挥主导作用。
十二、李克强总理祝贺文莱成功举办第1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赞赏中国-东盟对话伙伴关系,特别是2003年中国与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取得的进展。双方积极评价中国和东盟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苏丹陛下赞赏李克强总理在此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重申中国长期坚持与东盟致力于友谊和伙伴关系的睦邻友好政策。
十三、苏丹陛下赞赏中方提出的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启动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项目等倡议,以加强中国与东盟的经贸、投资、互联互通、海上等领域合作。苏丹陛下同时高度评价中方作为“东盟东部增长区”发展伙伴,加大参与并支持次区域层面经济发展。
十四、双方重申,将继续在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其他地区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磋商。苏丹陛下期待中方明年(2014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东道主,赞赏中方为增强世界经济所作出的努力,希望两国继续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发展。苏丹陛下还对中方支持东盟继续参加二十国集团峰会表示赞赏。
十五、双方强调应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通过和平对话和协商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双方重申将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安全,增进互信,加强合作。双方欢迎2013年9月15日在中国苏州举行的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六次高官会,及在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就“南海行为准则”进行的磋商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应以循序渐进和协商一致的方式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进程。
十六、李克强总理感谢文方在访问期间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期待着苏丹陛下和文莱其他王室成员在不久的将来访问中国。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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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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