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管理处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管理处,地处上海市长宁区宋园路21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庆龄墓的日常保护工作。
2.完成每年上海市领导清明祭扫和各类贵宾参观瞻仰接待任务。
3.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社会作用,完善基地建设。
4.组织开展宋庆龄的思想、革命实践的研究和宣传、撰写、出版有关研究论著。
5.组织开展馆藏文物的征集、保管、陈列、宣传工作。
6.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名人墓园和外籍人墓园的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征集、保管、展示、宣传工作。
7.承办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宋庆龄陵园管理处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部、儿童博物馆、研究室、文物保管部、财务国资管理部、物业园林管理部、保卫部。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参考资料
联系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07:2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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