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
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
历史沿革
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
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农牧渔业部的职能需要扩大,农牧渔业部更名为农业部。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过程中,对规范休闲渔业管理提出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管理办法。我部支持各地建立休闲渔业议事协调机制,指导休闲垂钓协会在休闲渔业领域发挥服务、协调企业和引导行业自律作用。休闲渔业产业以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为主,各级政府适当支持引导。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指导银行机构加大“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教育部加强渔业领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推进渔业领域继续教育与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聚焦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就业群体,加强就业技能培训。
历任部长
参考资料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5 13:52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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