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体育工作的原职能部门,成立于1954年,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历史沿革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 (简称中央体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任命贺龙为主任,蔡廷锴为副主任,荣高棠为秘书长,黄中为副秘书长,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国的体育工作。
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中央体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国家体委)。
到1955年,国家体委内部设立的机构有办公厅、群众体育司、运动竞赛司、国际联络司、教育司、宣传司、人事处(后改人事司)和计划财务处(后改计划财务司),人员编制达200多人。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