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阴阳学说
中医学的基础理论
中医阴阳学说,中医学的基础理论之一,阴阳概念被古代医家从哲学领域引入医学领域,形成了具有中医学特点的阴阳学说。
主要概念
阴阳概念被古代医家从哲学领域引入医学领域,与长期积累的解剖、生理、病理知识和疾病防治经验相结合,并被赋予了特定的医学含义,形成了具有中医学特点的阴阳学说。诸凡人体之禀赋、结构、功能以及疾病之病因、病机、诊断、治疗、用药等莫不有阴阳之分,并以阴阳学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及相互转化等来阐释人体生命活动的客观规律,用以阐述自然与人体“天人相应”的整体联系,从而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阴阳代表着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关联的属性,凡属剧烈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暖的、明亮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阳的范畴;凡属于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阴的范畴。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医学领域后,将对于人体具有推动、温煦、兴奋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将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由于阴阳是从具体事物与现象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范畴,并不代表某种具体的事物,并无形体,只是一种属性概念。
基本内容
包括4个方面。
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阳的对立,主要体现于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制约和交争。
《类经附翼》指出:“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阴阳两方面制约分争的结果,两者取得了统一,即取得了动态平衡,才推动着事物不断地运动和发展。就人体而言,阴阳双方对立制约关系正常,即是生理状态。若因某些因素影响,导致阴阳相互制约失控,动态平衡即被打破,便会出现阴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导致阴阳失调而产生病理状态,发生多种疾病。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双方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联系,即阴或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另一方为其存在的条件或前提,并且两者之间相互作用。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阳根于阴,阴根于阳。”
《医贯砭·阴阳论》亦云:“阴阳又各互为其根。”就人体而言,阴阳的互根互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于相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关系。如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的关系。气属于阳、血属于阴,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两者互根互用。二是体现于机体相对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关系。如人体生理功能的兴奋和抑制,兴奋属阳、抑制属阴,兴奋与抑制两者之间互根互用。三是体现于物质形体与功能作用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关系。机体的形体和组成物质属阴、功能活动属阳,功能活动是物质运动的表现,物质形体则是功能作用的基础和结果,所以两者之间同样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
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内守、外使的相互关系正是阴阳互根互用关系的高度概括。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两方面处于不断的消长运动之中。正如《类经图翼》所云:“阴气流行则为阳,阳气凝聚则为阴,消长进退,千变万化。”在正常情况下,由于阴阳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调控关系,因而其消长运动总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保持着此消彼长、此进彼退的动态平衡状态。正是由于阳得阴济,使阳不致过分亢盛;阴得阳和,则使阴不致过分衰沉,因而不会出现阴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维持事物正常的发展和变化。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这是阴阳运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阴阳转化一般都出现于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所以,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的转化便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过程。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谓:“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灵枢·论疾诊尺篇》亦认为:“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所谓“重”、“极”、“甚”指转化的条件,没有一定的条件便不能发生阴阳的转化。就人体而言,诸如机体内物质与功能的相互转化、生理活动兴奋与抑制的相互转化,以及疾病发展过程中阳证和阴证的相互转化等,无不体现了阴阳相互转化的观点。又如临床病证常见的由实转虚或由虚转实、由表入里或由里出表等病情变化,也都是阴阳转化,主要决定于机体抗病能力的强弱、病邪性质及毒力的大小,以及抢救治疗是否及时和恰当等因素。所以,阴阳的转化是以一定的条件为前提的,不具备内部或外在的条件,其阴阳属性就不会转化。
在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广泛地应用于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指导着中医的临证思维和诊疗实践。阐释人体的组织结构 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
《素问·宝命全形论》指出:“人生有形,不离阴阳。”人体的一切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都可以根据其部位和功能特点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并进而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生理联系。概括人体的生理功能 中医学认为人体生命活动的产生和生理功能的维持,都是阴阳双方保持对立统一、协调平衡的结果。如功能与物质的代谢及转换过程,即是阴阳相互制约、相互资生、不断消长的过程。正是由于阴阳双方能始终保持对立统一的动态平衡,生理功能活动才能够维持正常。若因某些因素而致阴阳双方交感相错的关系无法维持、甚则相互分离,则生命共同体亦将破裂,生命活动亦告终结。故《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是正常的阴阳关系失去相对的平衡协调,从而出现阴阳偏盛、偏衰,或互损,或格拒,或亡失等阴阳失调病机所致。所谓阴阳偏盛、偏衰,是指阳邪致病,可致阳热偏盛而煎耗阴液,阳胜则热,故多见实热证候;阴邪致病则可致阴寒偏盛而损伤阳气,阴胜则寒,故多见寒实证候;机体阳气虚损,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阳虚阴盛,阳虚则寒,故多见虚寒证候;机体阴液亏耗、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阴虚阳亢,阴虚则热,则可见虚热证候。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认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所谓阴阳互损,是指阴或阳任何一方的虚损,由于阴阳相互为用的影响,势必会损及相对的一方,形成阴阳两虚之病证,主要包括阴损及阳和阳损及阴两种情况。所谓阴阳格拒,指由于某些原因引起阴阳双方相互联结、相互维系的关系破裂,以致阴或阳一方偏盛至极,壅遏于内,而将另一方排斥格拒于外的病理状态,主要包括阴盛格阳而见真寒假热证和阳盛格阴而见真热假寒证等情况。所谓阴阳亡失,指机体由于阴液或阳气突然大量亡失而致阴阳互根互用关系破裂,形成“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的病理状态,主要包括亡阴与亡阳两类危重证候。而且,阴亡则阳无以依附而散越;阳亡则阴无以化生而耗竭,势必导致阴阳俱亡而生命告终。此外,阴阳失调可在一定条件下,其病理表现亦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如阳证转化为阴证或阴证转化为阳证,从而体现了阴阳相互转化的观点。
用于疾病的诊察和辨证 
中医学主要运用阴阳观点来诊察和判断病变的部位、性质及各种病证的属性,并通过综合分析,辨别和确定疾病的本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色泽分阴阳:色泽鲜明为病在阳分;色泽晦暗为病在阴分。声息分阴阳:语声高亢洪亮、多言而躁动,多属阳热实证;语声低微无力、少言而沉静,多属阴寒虚证。脉象分阴阳:寸脉为阳,尺脉为阴;数脉为阳,迟脉为阴;脉见浮、大、洪、滑为阳,脉见沉、小、细、涩为阴。在临床辨证过程中,首先要分清阴阳,方能抓住病变的本质。中医临床常用的辨证方法如脏腑辨证、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病因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均以八纲辨证贯穿其中。而辨别阴阳,又是八纲辨证的总纲,凡属表证、热证、实证,概属于阳证;凡属里证、寒证、虚证,概属于阴证。可以看出,这种以阴阳来归类和辨析临床复杂病证的方法,对于正确地运用临证思维、把握病证的本质,确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确定疾病的治则和归纳药物性能 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是中医临床治疗的基本原则。故《素问·至真要大论》认为:“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如阴阳偏盛病证,应“损其有余”,可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则泻之”等法治疗,并兼顾其不足,配以扶阳或益阴之法。如阴阳偏衰病证,则应“补其不足”,可用“阳病治阴”,“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或“阴病治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等方法治疗。并应注意运用“阳中求阴”和“阴中求阳”,以使阴精、阳气之生化源泉不竭。用阴阳来概括药物的性味功能,可作为临床用药的依据。药性分阴阳:寒凉药属阴,温热药属阳;五味分阴阳:辛、甘、淡味药属阳,酸、苦、咸味药属阴;升降浮沉分阴阳:升浮药属阳,诸如升阳发表、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类药物皆属此范畴;沉降药属阴,诸如泻下、清热、泄浊、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积导滞、降逆、收敛等类药物均属此范畴。此外,调养阴阳,亦是中医学养生防病及康复的重要原则。善于养生者,强调“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使人体之阴阳与四时之阴阳变化相适应,从而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达到预防疾病和健康长寿之目的。
参考资料
中医阴阳学说.中国大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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