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
政府部门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基本职能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负责规划部署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眉山日报社、眉山广播电视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实施方针、政策领导;直属管理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市新闻中心、市网络舆情中心、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负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指导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形势政策教育、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和公益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牵头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负责企业政工师队伍建设。
4.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全市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大活动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管理港澳记者来眉采访活动;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市出版行业发展。
5.负责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全市网络文化阵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督促指导全市互联网基础管理和依法查处工作。
6.负责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牵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志愿服务活动。
7.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艺作品创作;指导开展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
8.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全市文化体制改革。
9.指导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对区、县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
10.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荣誉
2017年,获得了“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28日,被授予“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3 23:06
目录
概述
基本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