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漯河市委员会和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是漯河市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
机构职责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二、全面负责市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部署、意见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三、主持召开市纪委全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重要会议。
四、签发涉及纪检监察全局工作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五、负责向市委和省纪委汇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
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了解经济建设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出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七、负责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提出任免、调整意见;考察了解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八、对本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和管理。
九、负责常委班子的自身建设。
十、承办市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纪委副书记职责
一、协助书记做好纪委工作。
二、做好主管工作,指导分管常委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协调各室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
三、向常委会议和书记汇报主管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安排意见。
四、签发主管工作方面的文件。
五、对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六、检查、指导下级纪检监察工作,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七、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进步,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及生活方面的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八、负责领导交办和常委会议决定分管的其他工作的安排,突出抓好工作的落实、总结和反馈。
市纪委常委职责
一、协助书记、副书记做好纪委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指导和帮助分管各室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协调各室关系,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经常向主管副书记、书记和常委会议汇报分管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的安排意见。
四、负责审核分管工作的材料和文件稿,签发分管工作的一般性文件和会议通知。
五、对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面临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六、根据分工和书记、副书记安排,检查、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帮助解决或向书记、副书记反映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好分管各室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进步,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及生活方面的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八、负责承办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监察局局长职责
一、主持行政监察全面工作,对市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
二、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行政监察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向市纪委常委会、市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市纪委常委会、市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四、认真调查研究,解决行政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五、深入基层,了解下级监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其开展好工作。
六、签署市监察局发布的决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和向市政府的报告。
七、完成市纪委常委会、市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监察局副局长职责
一、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
二、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对分管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阶段性安排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三、指导和督促分管的室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局长汇报分管工作情况,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局长办公会做出的决定。
五、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名单
书记:吕岩
副书记:赵坤炎 吕俊桢 赵耀嵩
常委:赵坤炎 吕俊桢 赵耀嵩 宛国君(回) 孙向阳(女) 刁守印 李新伟 刘承篪 王兆慧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