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四办公楼,是中共湖南省委的派出机构,负责省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下设省直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九个职能部门。现任省委书记沈晓明,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秦国文。
工作职责
(一)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做好省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对机关党建的研究和指导,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及时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严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审批关,及时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协商,坚持标准,认真考察,及时批复。
(四)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思想作风定期调研检查制度,了解和掌握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情况,定期向省委报告;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并负责综合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向省委报告。
(五)指导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参加省委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六)指导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领导中共湖南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领导湖南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湖南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八)对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省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部门党组(党委)和直属机关、中央驻长单位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省委报告。
(十)指导全省市州机关工委的工作。
(十一)履行省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现任领导
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秦国文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汤立斌部门设置
(一)省直纪工委(省纪委的派出机构)
负责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协助或组织有关单位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审批权限,决定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综合和反映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省直工委重要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和文印管理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日常值班、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财务、行政后勤事务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落实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三)组织部
负责指导省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工作;按照省委的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副厅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和反映省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承办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厅局所属县团级单位党委设置的审批,负责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正副书记和省直工会、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指导省直各部门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拟定省直机关副处以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省直机关党校,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安排;了解和掌握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干部教育的动态、建设和要求。
(四)宣传部(加挂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直机关普法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省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抓好各单位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省直机关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省直单位党员、群众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组织、指导省直机关普法工作,承担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综合指导、检查和评比工作。
(五)综合调研室
负责提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改进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委综合性文件和领导综合性讲话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内部刊物的编印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党建研究会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六)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省直工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承办机关人事、劳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省直机关党校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等工作;提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调训计划;组织实施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督促有关部室落实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政策;领导省直工委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
(七)省直工会
遵照全国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省直单位工会工作;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省直单位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省直单位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同省直单位协商推荐基层工会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省直单位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好省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及管理工作。
(八)省直团工委
领导省直机关团的工作;负责对省直机关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进行宏观指导;提出省直机关团的工作规划;指导下级团组织围绕党和行政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厅局团委书记和团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厅局团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了解和掌握省直机关青年工作情况,向上级反映青年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省直妇工委
指导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团结带领省直机关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宣传贯彻上级妇代会精神,完成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做好培养、推荐女干部工作;关心妇女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25日,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