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政府机构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是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受省委军民融合委领导,负责处理省委军民融合委日常事务,负责全省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
机构改革
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湖北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重新组建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军民融合办,不再保留单设的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省委军民融合委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全省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定省委军民融合委年度工作计划,对省委军民融合委议定的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二、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三、汇总全省军民融合总体要求,组织研究提出全省军民融合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省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四、协调推进国家在鄂及省内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省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
五、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的建设和实施。
六、负责对省委军民融合委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协调指导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内设机构
省委军民融合办又是省政府管理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的直属机构(加挂有“湖北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局、省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三块牌子)。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督促检查省内军工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情况。
二、负责省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条件保障、科研生产许可、民口配套、质量和计量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监督与指导军工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密、安全生产工作。
三、承担全省核、航天、航空工业等军民结合行业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省船舶工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省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船舶建造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
六、承担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责任。
七、负责省内军工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军工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工作,协助军工企业集团抓好军工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其他有关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2 00:11
目录
概述
机构改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