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常德市委员会的下设机构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常德市委员会下设机构,曾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市委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常德军分区的重大活动。
(二)负责市委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市委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州市领导来常视察期间的接待工作。
(三)负责市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市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向市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四)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服务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协调市委法律顾问服务相关工作。
(五)负责以市委名义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把关,负责向省委报告本市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市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受理各区县(市)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委领导审批。
(六)负责市委及市委各部委办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归口审核和全市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统一报批、监督实施。
(七)负责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开展调研督查活动,提出完善决策、抓好落实的对策措施。
(九)负责市委、市委办文件和市委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
(十)负责市委工作机关及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印章制发的规格、式样把关工作。
(十一)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十二)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央、省委、市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十三)负责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和业务考评。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绩效评估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市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十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4 20:34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