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
南昌市政府机构
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是一个南昌市政府机构。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制定全市宣传工作计划。
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制定全市宣传工作计划;提出全市宣传思想文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工作和宣传文教系统制定政策、法规;协调全市宣传文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党员教育教材;对市社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三)负责指导、协调新闻等部门的工作;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引导社会舆论;对南昌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对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市文化局、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五)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论证工作;督促检查文化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六)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对市教育局和市属高等学校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七)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市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法制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协调、组织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开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先进经验。
(九)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职责,管理宣传文教系统的干部,指导推进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对县、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全市宣传文教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教系统的人才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指示,研究制订全市外宣工作规划和市内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见、口径;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的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引导全市对外舆论,组织对外新闻报道,举办对外新闻发布会;负责指导外宣基础设施、对外宣传阵地建设和外宣品的制作、陈列、发行、输送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网络文化管理政策和法规;负责网上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负责全市网络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对南昌市电影电视研究创作所、南昌市网络信息研究中心中心等直属单位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部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11月,入选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候选公示名单。
组织机构类别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17 23:48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