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时期,代表中共中央领导西北地区工作的机关。1935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设立中共中央西北局,对外暂用西北中央局和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称号开展工作。同时确定:党的工作方面成立组织局,周恩来负责;军事工作方面设立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周恩来、彭德怀任副主席;政府工作方面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博古(秦邦宪)、林伯渠先后任主席。同月初,在西北中央局领导下,成立由董必武、李维汉、秦邦宪、王首道、刘向三等五人组成的党务委员会,迅速查清并纠正了陕甘地区肃反中的错误,挽救了西北根据地的党和红军。1936年7月,党中央正式批准成立西北中央局。张国焘任书记、任弼时任副书记,委员有朱德、关向应、贺龙、徐向前、王震、陈昌浩等。1937年5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原西北中央局所辖陕北省委、陕甘宁省委归其领导,西北中央局不复存在。1941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与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5月,中央书记处发出通知,正式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岗任书记,谢觉哉任副书记。高岗、谢觉哉、王世泰、张邦英、林伯渠、陈正人、萧劲光为委员,贾拓夫、李卓然为候补委员。1943年1月,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后,西北局下辖关中、绥德、三边、延属、陇东五个地委。1945年8月,高岗任西北局书记。10月,习仲勋任西北局负责人。1946年6月,习仲勋任书记。1947年3月,西北局机关撤离延安,转战陕北。1948年4月,延安光复后,西北局机关回驻延安。1949年5月,西安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进驻西安。6月,中央西北局改组,彭德怀任第一书记、贺龙任第二书记、习仲勋任第三书记,11月,马明方任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