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负责统一组织中直机关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等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简称: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3]1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关于成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的批复》(中办人发[2004]机编字第1号),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的,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
机构简介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中直机关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研究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招标活动;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承担各部门集中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代理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中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中心内设综合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采购四处。
主要部门职责
综合处:负责招标文件、评审报告、采购合同的审核管理;中心的法律事务处理;信息搜集、统计处理;网络日常维护、信息发布;组织各类专业会议;专家库管理、资料库管理;综合调研以及承办业务培训事宜;财务、资产管理、文书档案、人事党务及内部行政事务管理。
采购一处:负责货物类项目采购。
采购二处:负责工程类项目采购。
采购三处:负责汽车及服务类项目采购。
采购四处:负责中办各单位和中直管理局各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以及交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参考资料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简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1:39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部门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