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早期中央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中共二大开始设立的中共中央领导机构,之后中共三大中共四大均产生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中共二大开始设立。中共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中央局设书记、委员。1922年,中共二大第一次对党的组织建设的原则、方针等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明确的规定。中共二大依据党章,选举产生的中共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设委员长。1923年,中共三大选举产生的中共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1925年,中共四大又选出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机构职责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本党常年大会选出。其一切行动对大会负责,在两大会之间为本党最高指导机关,管理各区各地方之行动,发行用本党名义之出版物;并管理派遣做青年,妇女,劳工,农民等工作之职员。”“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9 07:2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