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1944年6月5日发出。2011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一册。《指示》指出了占领大城市和交通要道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党的组织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作为同等重要的两大任务,负起准备夺取一切大、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的责任,而且要提到极重要的地位。提出了完成上述任务必须解决的六个具体问题,即:关于思想,要进行教育,动员全党行动;关于计划与组织,各局各委要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一个大体计划,如分工负责、组织机关、配备干部和训练干部等;关于工作方向,要在城市与交通要道的一切群众中、各界人民中,进行广泛而妥善的工作;关于工作方法,不断去总结经验,将群众中创造的各种好方法普遍化;关于干部,必须有大批干部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关于经费,一切必须的经费,应当充分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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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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