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亦称《喀什噶尔西北界约》,沙皇俄国胁迫中国清政府签订的关于帕米尔地区的不平等界约。该约是《中俄伊犁条约》的第5个子约。1884年6月3日(清光绪十年五月初十日)由两国政府代表于新玛尔葛拉城(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签字并换文。
主要内容
共6条。主要内容有:①别迭里山口至苏约克山口一段边界,以正干西南天山支脉为界。②苏约克山口至乌孜别里山口一段的中国领土划入俄国。③乌孜别里山口以南一段,自该山口起,俄国界线转向西南,中国界线一直往南,两线之间地域为“待议”地区。
历史意义
该界约不仅将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北部阿克赛河一带的中国领土划入俄国版图,还为日后俄国进一步侵占乌孜别里山口以南的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
后续发展
1892年,俄国违约出兵帕米尔东部地区,强占萨雷阔勒岭以西2万多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清政府为此提出强烈抗议,要求俄国撤军,通过谈判解决帕米尔边界问题。1894年4月,俄国通过换文形式迫使清政府同意其军队在所占领的中国领土上留驻,直到帕米尔问题最终解决为止。中国清政府同时声明,不承认俄国的非法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