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险的风险选择对象基于个人。出于公平对待保户,保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考虑,保险人总是要对投保的个人及其风险状况作出小心谨慎的判断。比如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病史、居住地、险种和财务状况等。
由于个人健康状况和家庭病史在
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时起着至在重要的作用,保险人通常会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并由医疗机构开具体检报告书,以此作为证明帮助保险人作出承保决定。
团体险以团体的选择代替个人的选择,不需要团体成员体检或提供任何可保证明,
保险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单位的资格、被
保险人是否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对投保人数和
保额的限制。一般投保单位无权选择为哪些人投保或哪些人不保。另外,
保险金额或者全部相同或者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工资水平、职位、服务年限不同,为每个被保险人制定不同的保险金额。
五、被
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
保单生效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并以此为直接目的施行手术,每次手术按
保险金额六、被
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
保单生效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并住院治疗,以其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为准每日按
保额保险条款则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核心内容。在
团体险中无论被
保险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张总的保险单提供保障证明,而给每个被保险人只发放一张
保险凭证。总的
保单与个人保单内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
保险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年龄、性别、
保额等,在
保险凭证中并不包括所有
保险条款。
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规定:“个人代理人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和
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因此,
团体险减少了代理人的佣金
支出,再加上它手续简单,免于体检,所以团体险较个人险更能节约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费用。此外,与个人
寿险依据生命表制定费率不同,
团体险一般以上一年度团体的理赔记录或经验计算本年度费率,即采用经验费率法。
个人险合同充分体现了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这一特点。即:
保险人事先拟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对于
团体险,特别当投
保单位是较大规模的团体时,投保人可以就保单条款的设计和保险内容的制定与
保险人进行协商。当然,
团体险单也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标准条款,但与个人险合同相比明显具有灵活性。
团体险一般用于
人身保险,它是用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向一个团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在
团体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被
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不属于团体的被
保险人。另外,对于临时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单位正式职工,
保险人可接受单位对其提出的特约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