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基金是指在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形成的居民收入并用于其个人及家庭的消费支出。个人消费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居民及职工的利息、股息收入,承包者的承包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私营经济的纯收入,以及国外邮寄收入等。居民个人收入并非个人消费基金的全部,因为其中一部分收入要用于银行储蓄,而银行则可以将这部分资金转为
生产性支出。还有一部分可以由居民直接用于生产性投资,如购买债券、股票,创办私营、集体企业等。
社会主义消费的最基本主体是居民及其家庭,所以个人消费基金构成了社会主义消费基金中的最主要部分。居民个人需要的满足,是以个人消费基金来做为基本保证的,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主要是适过个人消费基金的增长综合地反映出来。
从分配角度考察,个人消费基金既有通过初次分配发放给劳动者的,也有通过再分配发放给劳动者的。前者主要在生产性部门进行,后者主要在非生产性部门进行。个人消费基金的增长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增长,但同时又受人口增长的制约。这表现在:
(2)当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消费水平不致降低,个人消费基金在整个消费基金中所占比重也应当相应增长,否则将降低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但是这将以降低
社会消费基金的比重或者降低积累基金的比重为代价,从而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后劲。
在消费基金的构成中,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的比例,社会消费基金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反映着人民群众酌共同需要和个人需要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各种需要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劳动生产率还不高,人均消费水平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消费基金占的比重较大,社会消费基金占的比重较小。在消费基金总量不变的条件下,社会消费基金增长了,个人消费基金所占比重就会下降,而相反,如果个人消费基金增长了,社会消费基金就要减少。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劳动者个人收入较少的条件下,如果不适当地扩大社会消费基金,就会降低劳动者个人收人;,影响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当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基金的比重将逐步增加,这是由
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