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贷款
一种存贷结合业务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以储户的未到期的本、
外币
定期存单和我行承销的1999年以后
凭证式国债
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
金额
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
贷款本息
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
业务介绍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贷款
质押率
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
外币存款
按当日公布的
外汇
(钞)
买入价
折成人民币计算)。
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
自动转存
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业务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银行有效个人
定期储蓄
存单原件;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业务要求担保
客户向银行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必须以银行开具的个人
定期储蓄
存单作质押担保。
贷款的发放
贷款到期后,可用
现金
或在银行的
存款
偿还
贷款本息
。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提前归还
贷款本息
,
提前还款
按原借贷双方签定的质押贷款合同约定
利率
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贷款展期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一般不得展期。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影响如期还贷的可给予展期。每笔贷款只限展期一次,且不得超过存单到期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2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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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业务介绍
贷款期限
业务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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