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
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
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发展历程
2024年5月7日起,唐山、秦皇岛、廊坊三市政府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02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2024年11月1日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2024年12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约为3.11%,同比下降约0.88个百分点。
2025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10%。
定价基准
定价方式
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利率期限
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利率重定价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2024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
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实施政策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2024年6月26日,北京宣布调整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至20%,5年期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3.5%;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160万等政策措施。
2024年9月29日起,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如有)。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引导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
2024年10月12日上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
2024年10月12日,邮政储蓄银行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加点幅度高于-30BP,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目前仍有政策下限的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目前新发放房贷执行的利率政策加点下限。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邮政储蓄银行主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客户申请。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邮政储蓄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