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金清
清朝官员
有《严廉访遗稿》。严金清於1866年(同治5年)接替王镛,於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严金清(1835—1909)字紫卿,清朝官员,本籍中国江苏。同治间入左宗棠幕,办理税厘及营务,后参与镇压甘肃回民反抗,历任浙江温州通判、台湾淡水同知、新疆迪化知州、陕西延榆绥道。
前任:
1866年上任 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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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8-3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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