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朱元璋部
李文忠取建德路,改为
建安府。不久改建德府。明洪武八年 (1375),又改建德府为严州府,属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府治建德,辖建德、寿昌、桐庐、分水、淳安、遂安6县。
清承明制,严州府隶属浙江省
金衢严道。府治、辖县不变。宣统三年(1911)十 月,废府设立严州军政分府,属浙江军政府,辖建德、寿昌、桐庐、分水、淳安、遂安6县。
民国元年(1912)10月,严州军政分府废。民国3年2月,于
衢县以金、衢、严三府地置
金华道,6县入金华道。民国16年废道,6县直属浙江省。民国20年,设立第六
行政督察区。民国22年,第六行政督察区
专员办事处设建德,辖建德、寿昌、桐庐、分水、淳安、遂安、昌化、
於潜、
孝丰、
长兴、
安吉11县。民国24年9月,在
兰溪设立第四行政督察区,建德、桐庐、分水属之;在衢县设立第五行政督察区,寿昌、淳安、遂安属之。民国32年5月,增设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专员公署始设淳安,后移建德,辖建德、寿昌、淳安、桐庐、
富阳、
浦江6县。民国36年5月底,撤销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浦江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余5县直属浙江省。民国37年4月,于淳安设第四行政督察区,建德、淳安、寿昌、桐庐、分水、遂安及
常山、开化、
新登、富阳10县属之。8月,辖县减为建德、寿昌、桐庐、分水、淳安、遂安6县,至1949年5月解放。
1949年5月,建德、寿昌、桐庐、分水、淳安、遂安相继解放,于建德设第四专区,辖以上6县。10月改称
建德专区,专员公署驻建德,辖县不变。1950年3月,建德专区撤销,建德、寿昌、淳安、遂安4县改属
金华专区;桐庐、分水两县改 属
临安专区。1955年3月建德专区复设,专员公署驻建德,辖建德、寿昌、淳安、 遂安、桐庐、分水、富阳、新登、於潜、昌化、开化11县。1957年1月为适应
新安江水电站建设,分建德县置
新安江区,直属建德专署。9月临安、
余杭两县由
嘉兴专区划入;建德专区辖1区13县。1958年3月,新安江区改为镇,直属建德县;11月,寿昌县并入建德县,
遂安县并入淳安县,分水、新登两县并入桐庐县,
於潜县 并入
昌化县,
余杭县并入
临安县,
富阳县划属杭州市;建德专区辖建德、淳安、桐庐、昌化、临安、开化6县。1959年2月,建德专区撤销,建德、淳安、桐庐、开化4县划属金华专区;昌化、临安2县划属嘉兴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