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作霖
清朝官吏
严作霖,字佑之,丹徒人,清朝官吏。
以儒生奋起司赈事。自光绪二年始至三十年,历赈山东、河南、山西、安徽、江苏、直隶、广西、奉天、陕西数行省。每兼濬河修堤,以工代赈。作霖性强毅,赴事勇决,综覈无糜费,久而为人所信,故乐输者众。其施赈不拘成法,随时地而取其宜。当时疆吏以义赈可矫官吏拘牵延缓积习,乐倚以集事。作霖不求仕进,辄辞荐剡,仅受国子监助教衔,数被温诏嘉焉。积赈馀赀兴扬州、镇江两郡善举。及殁,子良沛出二十馀万金为恤嫠、保节、备荒等用,成其遗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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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2-0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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