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盐务局是市政府授权行使盐政管理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山东省盐务局。
东营盐业公司是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国有法人经济实体组织。负责全市城乡食盐、生产用盐、小工业盐及特种用盐等的供应。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历史沿革
东营市盐务局(盐业公司)成立于1989年11月。
1990年12月,市政府将市盐务局列为市属管理机关。
1993年,市政府明确市盐务局为市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
1996年9月,市编委会确定“市盐务局挂盐业公司的牌子”,既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经营管理任务。
1997年7月,市政府确定市盐务局为市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的行政管理工作。市盐务局协助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市食盐定点企业的管理、食盐分配调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工作。各县区盐务局为县区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县区内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的行政管理工作。各县区盐业公司负责辖区内的食盐批发销售工作。
1999年9月,市政府同意,将市及各县区盐业公司整体上划为省盐业公司(现为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同)的直属企业。
2004年6月,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东营市盐业公司破产终结。
2006年11月,省国资委同意设立
东营盐业公司,省盐业公司作为其出资人。
东营盐业
东营市海岸线421千米,沿海滩涂面积1159平方千米,浅层地下卤水储量约11.6亿立方米,盐矿地质储量估算达6000亿吨,盐业发展前景广阔。
全市原盐生产能力由建市初的7万吨/年发展到2011年的362万吨/年,原盐产量由5万吨/年增加到2011年的207.7万吨/年;食盐计划完成率连年名列全省前茅,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至2011年底,共有职工853人,注册资本7357.8万元,资产总额4.8亿元,年营业收入5亿元,年创利润2020万元,实现税金5385万元。2009年至2011年,各项经济指标每年递增幅度达30%以上。2010和2011年度在全省盐业系统综合考核中分别荣获第二名和第一名,在2011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中荣获第一名。
2013年,全年购进食盐18459吨,其中,小包装食盐7720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59.13%和122.54%,食盐计划完成率增幅和小包装食盐计划完成率均居全省第一。公司建筑业务全年中标价9300多万元,实现建筑业收入1.2亿元;实现非盐商品销售额721.4万元,利润166.5万元。全年非盐产业利润增幅排名全省第一,被省集团公司授予发展进步奖。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全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东营市盐务局下辖6个全职能县区盐务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直属单位
职能部门
办公室、财务科、劳动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生产经营科、盐政科(东营市盐政稽查支队)、行业管理科。
领导班子
于学真:经理,党委副书记。
郭德先:副局长,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