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东莞市总商会、香港东莞同乡会、东莞理工学院校友会等七个发起单位发起,经东莞市委市政府同意,省教育厅为业务主管部门,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建设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全面支持和推动东莞理工学院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业务范围
接受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科学运作基金增值;奖励优秀师生,扶持贫困学生。
理事成员
名誉会长
会长
刘树基
执行会长
李琳
副会长(排名不分先后)
梁志斌 陈润光 张佛恩 谭金荣 霍福华 张玉其 莫志明 莫浩棠
欧阳忠 李金培 蔡国伟 邵明路梁锦枝 赵旭基 吕仲许 麦绍棠
孙灿金 朱日明侯庆虎 王玉成 郑泽权 郑强辉 秦庆和 陈伟洪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东莞理工学院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学院捐款。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
广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学院行政楼1A203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基金来源:学院捐资200万元;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港、澳、台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国外友好团体和个人等的自愿捐赠;
(二)管理基金: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债券等,科学、规范地运作基金,使基金连续积累,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