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党案,明代迫害“
东林党”人事件。万历三十二年(1604),
顾宪成、
高攀龙等重建
东林书院,设讲会,每月一小会,每年一大会。通过讲会,提倡名节道义,“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将学术活动与政治斗争相结合,抨击
魏忠贤阉党乱政,“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学舍至不能容”。
在职官员
邹元标、
赵南星、左光斗“多遥相应和”,在朝野形成以士大夫为主的政治反对势力,凡“行一正事,发一正论”,世人均目之为
东林党人,掌政者亦有畏忌。
天启间,
杨涟、高攀龙、赵南星等在朝力劾魏忠贤及其党徒,魏遂假事端迫害异己。五年(1625),兴大狱,捕杀东林党人,将天下讲会书院视为东林同党,与东林书院同禁毁。崇祯初,惩办魏氏党徒,东林党人遂得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