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协调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本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国家、市有关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制度相关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
(四)综合管理本区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及退休、退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积分落户管理细则和操作规范;落实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
(七)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指导本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确立、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本区人力资源的预测、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负责人力社保行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责任。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电话咨询服务,统一纳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平台,区医保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内设机构
行政办公室
党建科
表彰任免科
就业促进科
人力资源开发科(积分落户办公室)
职业能力建设科(法规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劳动关系科
工资福利科
养老保险科
工伤保险科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公室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科
劳动保障监察科
信访办公室
行风建设办公室
财务科
人事科
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东城区劳动保障监察队
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东城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东城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
东城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东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东城区劳动鉴定中心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现任领导
王万青,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蓓,中共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中共北京市东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驻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芦微,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李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任)。
所获荣誉
2021年2月5日,被表扬为北京市2019-2020年度“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东城区政府.
领导之窗.东城区政府.
内设机构.东城区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23 14:40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