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是
东南亚国家联盟使用的标志,由圆圈、稻草构成,有:蓝色,红色,黄色、白色4种颜色。
背景由来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设计基于大米,水稻是东南亚人民重要的农作物。自古以来,稻米总是与繁荣,福利和财富联系在一起。这符合东盟创始国建立
东南亚和平繁荣地区的愿景。
确立历程
1984年,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由六根稻秆组成,代表初创的6个国家。
1997年7月,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增加了四根稻秆,代表了整个东盟十国。
2010年4月8日,《东盟标志使用准则》在河内的东盟协调理事会(ACC)第六次会议上通过。
2017年11月12日,《东盟标志使用准则》修订版在马尼拉举行的行政协调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
设计要素
1、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颜色采用的Pantone颜色规格为:蓝色:Pantone 286红色:Pantone红色032黄色:Pantone加工黄色
2、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四色打印过程,颜色的规格为:蓝色:100C 60 M 0Y 6K(100C 60M 0Y 10K)红色:0C 91M 87Y 0K(0C 90M 90Y 0K)黄色:0C 0M 100Y 0K
3、在Pantone印刷色彩模拟器中,规格等于:蓝色:Pantone 204-1红色:Pantone 60-1黄色:Pantone 1-3
4、标志中用于“东南亚国家联盟”一词的字体为小写的Helvetica粗体。
5、标志应以指定的颜色或黑色,白色,金色或银色的单一颜色出现。可以根据使用和展示位置的大小按比例放大或缩小。
象征意义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象征着稳定,和平,统一和充满活力的东南亚国家联盟。标志颜色:蓝色、红色、白色和黄色代表所有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国徽的主要颜色。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上蓝色代表和平与稳定。红色代表勇气和活力,白色代表纯洁,黄色代表繁荣。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中央的帕迪秸秆代表着东南亚国家联盟开国元勋的梦想,即:东南亚国家联盟由东南亚所有国家组成,以友好与团结相结合。
圆圈代表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统一。
使用原则
一: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应为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官方标志,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保留版权。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应以促进东南亚国家联盟及其宗旨和原则的方式使用。它不得用于政治目的或损害东南亚国家联盟尊严的活动。
除非有关实体通过“其他实体对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使用”规定的条例获得官方批准,否则不得将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用于商业目的。
二:
鼓励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有关的正式职能中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应置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国家标志的右侧。
三:
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应以秘书长认为适当的方式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其中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在秘书处展示秘书长的建筑物和住所;
在正式信件中用作信笺;
用作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的公章;
在其官方出版物,文具和纪念品中使用;
在属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的财产上标记或雕刻;和在东南亚国家联盟官方活动中展示。
四:
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附件2所述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有正式联系的实体,可以在其正式通信和会议中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
五:
1、位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的其他实体应向有关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秘书处提交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要求。
2、东南亚国家联盟地区内部也具有地区/国际特征和/或运作的实体,应将其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要求提交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的社区关系司,其随后将其请求提交给东南亚国家联盟委员会。常驻东南亚国家联盟代表进行审议和批准。
3、东南亚国家联盟地区以外的其他实体应向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社区关系司提交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要求。
4、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随附以下信息:
(1)组织概况;
(2)拟议活动的性质和目的;
(3)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使用期限;和建议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的原型。
5、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秘书处,东南亚国家联盟常驻代表委员会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应分别根据第13、14和15段审议其特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请求。所授予的批准应排除在拟议的活动之外。此类批准不得扩展到第三方。
6、授权使用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不会授予任何专有权的人,也不会允许他们通过注册或任何其他方式来使用Emblem或任何类似商标或徽标。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应根据附件中指示的规格和颜色进行复制。
该准则应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理事会(ACC)批准。
任何会员国均可对本准则提出修正案,并应提交常驻代表委员会(CPR)审议,并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一致。商定的修正案应提交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理事会(ACC)表示,然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