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先后设音乐、美术、戏剧、文学系。1946年12月,鲁艺脱离东北大学,组成鲁迅文艺工作团。隶属东北局宣传部。总团下设牡丹江鲁艺文工团、合江鲁艺文工团、松江鲁艺文工团、通化鲁艺文工团和音乐工作团。1948年11月,鲁艺文工团各分团相继到达沈阳、恢复学校建制,定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院内设美术部、音乐系、戏剧系、文学研究室,开设一个舞蹈班,组建一个文工团、一个音工团。1949年5月,文工团改称实验剧团,音工团改称实验音工团。10月,又增设一个普通部。先后领导人有肖军、吕骥、张庚、塞克、王曼硕等。主要教职员有张汀、瞿维、唐荣枚、晏角、洛汀、周立波、吴晓邦、陈锦清、马可、侣倗、向隅、李劫夫、袁文殊、水华、石泊夫、寄明、潘奇、刘荣夫等。除文工团期间创作、排演了大批剧。节日外,学院还创作演出了四幕八场新歌剧 《星星之火》,以及《东北好地方》、《钢铁大合唱》、《森林大合唱》三部大合唱等。1951年6月,实验剧团和实验音工团划归东北人民艺术剧院。1952年10月,戏剧部教师与学生分别调至东北戏曲研究院和东北人民艺术剧院。音乐部和美术部分别扩充为独立的东北音乐专科学校(后为
沈阳音乐学院)和东北美术专科学校 (后为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东北鲁迅文艺学院就此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