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是由
佛山市人民政府、
东北大学、佛山市
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以培养研究生为主的教育机构,是东北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章程》的规定自主管理、独立运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开展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合作设立博士后工作基地,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纳入东北大学总体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与学位授予标准执行东北大学相关规定。
2019年8月4日,中共东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研究了关于成立佛山研究生院及选派人员等有关事宜,同意成立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为学校直属部门,同意
徐新阳同志任佛山研究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