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人民检察院
专业系统或特定部门设置的国家检察机关
专门人民检察院是指在某些专业系统或特定部门设置的国家检察机关,与专门人民法院同级建立,相互协调配合,行使对其专门管辖的案件的检察权。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立目的、工作原则、管辖范围、组织及职权等,均与专门人民法院相一致和协调。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置的检察机关。对其所管辖的范围行使检察权。如军事检察院等。因军队既高度集中而又分驻各地或随时换防﹐并有高度机密性﹐故在军队系统内分设各级军事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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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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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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