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
专利领域术语
专利申请人是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请求的当事人。各国均规定,并非任何人都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人应具备两个条件:(1)具有专利权利能力的公民或法人;(2)具有专利申请的申请权。享有申请权的民事主体一旦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便在专利申请和审査阶段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并有可能在将来成为专利权人。
分类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
(1) 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2) 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3) 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发明人、设计人一定为自然人,如李四。
综合分类
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
A、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企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该企业,其他约定除外。
B、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利用自身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该设计人可自愿的将申请人的权利赋予别人或其他企业所有,其他约定除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9 14:16
目录
概述
分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