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延缓成本是“可延缓成本”的对称。一旦选定某特定决策方案即须马上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成本。如为修复因故损坏的生产线而需用的零部件和人工费,固定资产保险费和财产税等。作为不可延缓成本,通常是实施某项经营决策所不可缺少的,且发生的时间不允许推迟。由过去的决策行为产生乃至未来仍须发生的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护修理费等也属于不可延缓成本。
不可递延成本”。已选定的某项方案,即使在企业财力负担有限的情况下,也必须在计划期实施而不能推迟执行的某项方案的成本。它是与“
可延缓成本”相对应的一个成本概念。不可延缓执行的方案,通常是指一些会影响企业大局的方案,需要管理当局想
方设法安排资金并加以实施,这样与该方案相应的成本即成为不可递延的,必然在计划期发生的成本。例如,对已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必须要安装环保装置,否则可能会遭到环保部门勒令停产的处罚,则安装环保装置的成本就属于不可延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