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八分镇国公,是清朝
爵位,与
入八分镇国公(或者称为奉恩镇国公,简称镇国公)不同,在入八分
辅国公以下,不入八分辅国公以上,为第七等爵。
八分是
爱新觉罗家庭内对分配与待遇的规定。终清之世,宗室之待遇,有所谓“八分”。恩礼所被,以八分为最优。据
宗人府事例封爵载: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赐赉必均及,是为八分。天聪以后,宗室内有特恩封公及亲王余子授封公者,皆不
入八分。其有功加至
贝子,准入八分。如有过降至公,仍不入八分。
清代定宗室爵位为十二等,自贝子以上四等皆入八分,
镇国公、
辅国公有入八分与不入八分之别。入八分者,得与
满洲亲王、贝勒等一体分
左右翼列班,不入八分者,各
随旗行走。显而易见,入八分与不入八分,在待遇上有鲜明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