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救
汉语词汇
词语,与“会救”成反义词。意指对某一事件无法做出正确的营救手段。
早上,在华东家具市场附近的甘王桥上,一名女子摔倒七八分钟后,才有两名有急救知识的市民路过进行抢救,终因错过“黄金5分钟”而离世。据了解,目前杭州掌握基本急救技能的市民比例低于1%
时报讯 在公共场所遇上突发疾病的患者,你会伸出援手吗?你知道该怎样救护吗?
昨天早上,在华东家具市场附近的甘王桥上,一名女子突发疾病,摔倒后再也没能醒来。虽然有两名路人对女子进行了心肺复苏,但是由于错过了急救的“黄金5分钟”,这名女子最后还是不幸离世。而在2015年元旦前夕,上海外滩的踩踏事故中,现场参与急救的多为外籍人士,更是暴露出了国人对于急救知识的匮乏。
当然,缺乏急救常识,“不会救”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众心存畏惧怕担责,“不敢救”也是一大原因。
不过,1月1日新推出的《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将鼓励公众参与紧急现场救护,并为参与救助的人提供法律保障。
现场
女子摔倒七八分钟后
两名有急救知识的市民路过抢救
田阿姨现年50多岁,住在甘王路附近,退休后在杭州市志愿者协会担任培训师 ,昨天早上8点左右,田阿姨外出办事路过甘王桥时,发现桥上围着一大圈人,指指点点地议论着什么。田阿姨过去一看,发现桥上倒着一辆电动车,一名四十来岁的女子一动不动地趴在上面。
“起初我以为她是被车撞伤了,就想过去帮下忙。”田阿姨将女子的头部轻轻抬起,发现她的脸色已经发紫,嘴里泛出白沫,鼻子里也不断有鼻涕流出。围观人群中有人告诉田阿姨,这个女子骑车路过甘王桥时,没有发生碰撞,不知怎么就突然摔倒在地。
“突然摔倒。”田阿姨心里咯噔一下,顿时觉得坏了。田阿姨2014年5月曾接受过心肺复苏的相关培训,也获得了由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颁发的心脏救护员证书。以她的经验判断,这个女子估计是突发心肌梗死或者脑梗塞了,但是无论哪种,都需要心肺复苏进行抢救。
当时女子躺在桥面上,车来车往十分危险,田阿姨招呼了三四个路人,将女子抬到了人行道上才开始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很耗体力,田阿姨用力按压着女子的胸部,不一会儿就已经胳膊酸疼,满头大汗了。过了几分钟,清泰门社区卫生院的护士小芮上班途中正巧路过也过去帮忙。由于卫生院离甘王桥不远,小芮先打电话给卫生院里的邱医生,让他带上急救药品赶来,自己则和田阿姨轮流给女子做心肺复苏。
几轮心肺复苏做下来,田阿姨也给女子进行了人工呼吸,但是女子的情况却越来越差,瞳孔逐渐放大,脉搏也摸不到了。
“当时我们觉得女子可能不行了,但是希望奇迹发生,所以一直在给女子做心肺复苏直到120赶到。”小芮说,后来邱医生带着急救箱赶来,给女子注射了两针肾上腺素
随后,120急救车也赶来,经过现场抢救后,将女子送去了市三医院。小芮说,当时急救医生说,女子可能是心脏骤停导致的猝死。记者之后从医院了解到,虽然经过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但是这名女子还是不幸离世。院方表示,具体死因目前暂不清楚,但不排除是心脏方面的原因。
田阿姨后来得知,在她进行急救之前,女子已经在地上躺了七八分钟,“如果是心脏骤停,抢救的黄金时间只有5分钟,要是我早一点到,也许那个女子就能得救。”
现实
杭州掌握基本急救技能的市民比例低于1%
“不会救”“不敢救”困扰市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甘王桥。附近的人大多听说过早上的事,对女子的离世也感到难过。不过说起要是自己遇上这种事情会怎么做时,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叫救护车”。也有人提到要进行急救,但是对于具体的操作步骤,却也说不好。
“我自己不是医护人员,对急救了解得比较少,万一我救得不对,反而把伤者给害了,那我的罪过就大了。”附近一家单位的保安谢师傅的话代表了不少人的心声。
浙医二院急诊科的张医生说:“病人发生心跳呼吸停止的5分钟之内,能否接受有效的救治,这是至关重要的,而这5分钟的急救,其实是为120的急救争取时间。”张医生说,现场的急救不能靠120,等120赶来有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因而现场目击者的急救就十分关键。
但事实上,在我国的普通民众中,具有相关急救知识和资质的人还很少。2014年12月31日晚,在上海外滩发生的踩踏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国人在哀悼、痛惜之余,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事故现场具有相关急救知识的人真的太少了。
踩踏事故的伤者大多是挤压伤,很多人从人堆里解救出来时,已是面色青紫,瞳孔散大。有媒体报道称,当时在现场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急救的,只有两名来自温州的护士、一名来自杭州的护士和七八位外籍游客。伤者众多,但是会急救的人很有限,大部分伤者只能干等救护车前来。
其实,那几名外籍游客也并非专业医护人员,只是他们多少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
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急救培训已经较为普及,孩子们从小学阶段就被教授简单的急救常识,到了高中,学生已经基本具备心肺复苏、身体创伤、突发疾病救治等基本急救素质。
但是我国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官方微信“健康浙江”提供的数据,目前杭州市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急救技能的市民比例低于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而且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公众急救意愿较低,除了因为“不会救”以外,还与我国目前缺少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有关,“救人反被讹”的纠纷时有发生,造成了公众在“救与不救”之间犹豫,“想救而不敢救”。
关注
杭州颁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鼓励民众参与紧急现场救护
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将有望改变这一现状。
该《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公民发现急、危、重伤病员时可以拨打 120电话呼救。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紧急现场救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其表彰奖励。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从法律上确立了公众急救行为损害后果的责任豁免权,而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因此该《条例》中提到的“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 是全国首个明确“急救免责”的法律法规,这对鼓励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对危重病人进行及时、有效地救助,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是所有人都能“急救免责”,《条例》也规定,必须是“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才能享有这一权利。
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学习急救知识、掌握急救技能,并且心怀帮助他人的善念,那么我们的生活中或许就会多一点安全保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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