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阳遗址, 时代为新石器时代,位于广德县
柏垫镇下阳村。遗址处于下阳河西的岗坡上,面积4.7万平方米。
该遗址内涵丰富,对研究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晚期文化具有
重要意义。
1982年6月,县文化局派员考察,确认为一处遗址。文化层团烧窑取土受到严重破坏,许多碎陶片散布地表。陶片有器物的口沿、鼎、鬲之足等。以夹砂灰陶为主,夹砂褐陶和夹砂红陶次之,陶质坚硬。纹饰有细方格或斜格网纹、回形雷纹、水波纹及几何图案印纹等。采集的鼎、鬲足均为素面,圆柱状,烧制火候较低。石器有铲、锛、斧、刀形切割器等。灰褐板岩或青石制作,通体磨光,刃有使用痕迹。
1990年,村民在耕作中又发现新石器时代石制农耕工具犁形器、破土器(又称斜柄刀)等数件,尤其引人注目。犁形器系用砾石打制而成,体呈不规则三角形,两边刃,双面修琢;底边24.5厘米、高37.5厘米、厚1.35厘米;一侧底角凿为一长7厘米、宽6厘米的缺口,距底边正中4厘米处有一圆形双面钻孔。破土器也系砾石打制,略成三角形,底边微弧,双面修琢为刃。刃弦36.5厘米、高20.5厘米、厚1-3.7厘米,上斜边有一宽9.5厘米、深9厘米的豁口,使此边与顶形成一个斜向的柄,柄长8厘米、宽7厘米,柄端上部有一长4厘米。宽2厘米的缺口,此器各受力部位磨蚀痕迹十分明显。两种工具都是良渚文化的代表性器物。
此两种器物与良渚文化的同类器物相比,后者是打制,前者磨制精致,反映了当时皖东南以下阳遗址为代表的农业经济的较高水平,为研究与良渚文化的承续关系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