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箸,读音xià zhù,指用筷子夹食物;吃。何曾字颖考,陈国阳夏人也。……武帝袭王位,以曾为晋丞相,加侍中。与裴秀、王沈等劝进。践阼,拜太尉,进爵为公,食邑千八百户。
何曾字颖考,陈国阳夏人也。……武帝袭王位,以曾为晋丞相,加侍中。与裴秀、王沈等劝进。践阼,拜太尉,进爵为公,食邑千八百户。泰始初,诏曰:“盖谟明弼谐,王躬是保,所以宣崇大训,克咸四海也。侍中、太尉何曾,立德高峻,执心忠亮,博物洽闻,明识弘达,翼佐先皇,勋庸显著。朕纂洪业,首相王室。迪惟前人,施于朕躬。实佐命兴化,光赞政道。夫三司之任,虽左右王事,若乃予违汝弼,匡不逮,则存乎保傅。故将明衮职,未如用乂厥辟之重。其以曾为太保,侍中如故。”久之,以本官领司徒。曾固让,不许。遣散骑常侍谕旨,乃视事。进位太傅……。然性奢豪,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每燕见,不食太官所设,帝辄命取其食。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食日万钱,犹曰无下箸处。人以小纸为书者,敕记室勿报。刘毅等数劾奏曾侈汰无度,帝以其重臣,一无所问。
何曾字颖考,陈国阳夏人。……司马炎继承晋王位,以何曾为晋丞相,加侍中,与裴秀、王沈等劝晋王称帝代魏。晋王受禅即帝位后,拜何曾为太尉,晋爵为公,食邑一千八百户。武帝泰始初年(265),皇帝下诏(诏文略),任命何曾为太保。过了很久,又让何曾以太保本官兼司徒。何曾坚决辞让,皇帝不许,派遣散骑常侍以圣旨告谕,何曾才就职。后又进位太傅。……然而何曾又喜好豪华奢侈,衣食陈设务求奢华。帷帐车服都奢华绮丽到极点,膳食滋味超过帝王之家。平时在宫中与皇帝聚会,不吃宫中太官所设的饮食,皇帝常派人到他家取他喜欢吃的食物。蒸饼上不做十字样的花纹就不吃。他的伙食一天要花一万钱,他还不满意,说:“没有值得下筷子的东西!”下边人呈报文书如用小纸,他就令记室不要上报。刘毅等人多次上奏弹劾何曾奢侈无度,武帝以为他是重臣,从不过问。
唐
李白 《寻鲁城范居士见范置酒摘苍耳作》诗:“他筵不下筯,此席忘朝饥。”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七:“[ 仲舒 长老]所食皆蜜也。豆腐、麪筋、牛乳之类,皆渍蜜食之,客多不能下箸。”
《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九回:“到后来大少爷死了,更是冷一顿,热一顿,甚至有不能下箸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