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起源于总腱环之下方、附着于
角膜下缘后6.5毫米处巩膜上的横纹肌。其肌长约40毫米,腱长5.5毫米,附着处腱宽9.8毫米,肌宽为10毫米。该肌自总腱环沿眶底与眼球之间向前外方伸展,与眼球视轴呈23°角,越过下斜肌上方前行止于角膜缘后6.5毫米处的巩膜表面。由动眼神经支配,其下支离肌止点26毫米,为神经支配点。当在第一眼位时,下直肌走行与视轴呈23°角,其主要动作为下转,次要动作为内转及外旋;当外转23°时,只有主要的下转作用,次要作用消失;当视线与第一眼位呈67°角时,则主要作用消失,只有内转及外旋作用。
为患眼上斜,上斜度数较大,可大于45°,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上直肌挛缩,上斜加重。合并水平斜视者以外斜视多见,可表现为外斜A征。高度怀疑此病者可行CT或MRI检查。若患者因合并对侧先天性上斜肌不全麻痹,对侧下斜肌亢进,原在位上斜度数不大,R/L30△,虽然术前发现右眼下直肌功能不足,但能过中线,其原因可能与下斜肌止端异位有关,下斜肌异位在7∶30钟位,下斜肌可能起了部分下转作用,又因患者术前双眼运动检查发现双眼下斜肌功能亢进,术前影像学检查被忽略。本病需与右眼双下转肌麻痹、对侧上斜肌亢进鉴别,确诊需术中探查。
手术是改善外观及眼球运动的途径。可选择内外直肌部分移位,也可选下斜肌转位,前者可显著改善下直肌功能,但有引起眼前节缺血的风险。若下直肌缺如伴有显著地下斜肌亢进,故选择右眼下斜肌转位术。将下斜肌止端移位到下直肌颞侧附着点旁,使原来下斜肌在第一眼位与视轴51°夹角变成23°,原有的外转、外旋作用减弱,上转肌变成下转肌.加强了眼球的下转功能。采用下斜肌转位,术后外观满意,恢复了部分下转功能,虽然残留少量上斜视,右眼下转功能仍不足。
对于外伤尤以切割伤和撕裂伤伴有眼睑和球结膜伤口者,要特别注意检查眼位和眼球运动,以及时发现有无肌肉的断裂。在行眼睑结膜伤口修复时,也要仔细检查伤口的深度和有无肌肉组织,以便做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无论是新鲜的还是陈旧的,应首选下直肌复位术,新鲜的下直肌断裂复位后,眼球运动当即有改善,但由于肌肉的拉伤,不可能立即全部恢复其功能。因此,还存留一部分垂直斜度,应该注意不可轻易切除肌肉,经过术后一段时间的恢复,常可收到良好的效果。陈旧性下直肌断裂,尤以瘫痕严重者,单纯肌肉复位仍存留一部分垂直斜度者可行肌肉部分切除,然后复位,如果效果仍不满意可行外直肌移植术,对于下直肌损伤较轻且继发上直肌明显过强者,行上直肌减弱术,常可获满意效果。